当前位置: 诚信平台 > 行业法规 >

打官司前应该做好哪些准备?

来源: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7-11-13
      如果你想打官司,请先看下下面的文章,以后会少走一些弯路。 

      当事人到法院起诉前,最好事先准备起诉书(可以手写也可以是打印稿,还可口头向法院陈述),在递交起诉书时,公民要提交身份证复印件,法人和其他组织要提交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是否请律师帮助自己则可根据案件的难易程度及自身法律水平来确定,一旦请律师参加诉讼就必须提交委托书。起诉者就直接到立案庭提交以上材料。在接到起诉书后7天之内,法院就要向当事人作出是否立案的答复,一旦确定案件被受理后,当事人就要向法院交纳诉讼费,在接到开庭通知后即到庭参加诉讼。这一环节需要注意的是,如原告委托律师或者委托其他人参加诉讼,必须要向法庭提交委托书;如在开庭时原告无故不到庭,法院将对这一案件作出撤诉处理,诉讼费将减半收取。如果当事人还要继续打官司,只有另行起诉。

      我国法律规定谁主张谁举证,在审判程序之前,当事人还要准备充足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诉讼请求成立。如准备不充分,一方面会拖延审判时间,另一方面还可能影响到案件的审理,并可能导致败诉。

      在参加庭审时,双方当事人都要听从法官的安排,当对方发表意见时不能随意打断,要遵守法庭纪律。在接到一审判决书后,如对判决不服,必须在10-15天之内到一审法院上诉书,然后再到上一级法院交纳上诉费。如在法定期限内不递交上诉书,法院将视其为服判,一审判决就已生效,双方当事人就必须按照判决结果履行相应的义务;否则,法院将根据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对另一方作出强制执行。

      上一级法院受理了不服判决的案件后,该案件就进入了二审程序。在这一环节中,如出现发回重审的情况,当事人还有一次一审的机会;如双方当事人对二审判决仍然不服可向法院申请再审、检察机关申诉、向人民代表大会、政协委员会反映情况。但值得注意的是,以上的这些监督,不是法律程序,如没有新的证据可以推翻原来的判决、或法院在审判时违反程序、审判人员在审理中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贪污受贿等行为,法院一般不再重审此案。

      案件审理终结后,如双方当事人有一方不按裁判结果履行义务,另一方可向法院提出申请,请求法院强制执行。在申请执行时,申请人还有义务向法院提供或者举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及线索。
点击:
返回页首 返回上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