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届全国口译大赛(英语)二号公报

  发布时间:2015-12-11

 

第三届全国口译大赛已全面启动,各地承办单位正积极动员和组织初赛。根据大赛组织工作进展情况,大赛组委会发布二号公报:

 

    一、赛程时间安排

 

    1. 初赛:请各地参赛院校在2013年10月底前完成初赛组织工作,10月30日前将本校参加复赛选手的报名表提交给所在省(市)的复赛承办单位。

    2. 复赛:2013年11月17日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复赛承办单位同时举行。各复赛区于11月30日前将参加大区决赛选手信息及带队教师信息提交至大区决赛承办单位。

 

    3. 大区赛:2013年12月在全国各大区赛承办单位同时举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全国半决赛:全国半决赛设青岛(北方赛区)及南京(南方赛区)两大分赛区,分别于2014年4至5月期间开赛,各赛区前6名选手进入全国总决赛。具体比赛时间将在中国翻译协会网站的“全国口译大赛”栏目及“2014年第三届全国口译大赛”官方网站发布。

 

    5. 全国总决赛暨颁奖典礼:2014年6月在北京举办全国总决赛暨颁奖典礼并将在总决赛环节安排同声传译邀请赛。

 

    二、复赛和大区决赛承办单位

 

    目前各省(市)复赛和各大区决赛承办单位已基本确定,详见全国口译大赛复赛、大区决赛承办单位及联系方式

    复赛承办单位完成复赛后,需填写“第三届全国口译大赛复赛参赛选手报名表”(该表已由组委会统一发送给复赛承办单位),提交给大区赛承办单位,组委会汇总后通告给大区赛承办单位。

 

    三、关于初赛报名

    凡所在院校举办口译大赛初赛活动的,学生可直接向所在院校报名参加初赛;如所在院校不具备初赛组织条件,学生方可从中国译协网全国口译大赛栏目下载报名表,并于10月20日前通过电邮将报名表以附件形式提交复赛承办单位。

    四、其他

    1. 参加复赛选手需向承办单位交纳报名费300元,作为复赛承办单位组织及评审费用; 参加大区赛选手需向大区赛承办单位交纳报名费300元,作为大区赛承办单位组织及评审费用;因参赛产生的住宿、交通等费用由选手所在学校或选手自理;

    2.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赛事无法继续进行,大赛将自行终止。大赛组委会拥有大赛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3. 请访问中国翻译协会官方网站(http://www.tac-online.org.cn)全国口译大赛栏目及“2014年第三届全国口译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cicchina.org)了解大赛相关细则。

 

 

    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方式

    电话:010-53223695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4号 邮编:100037

 

    相关链接:

    •第三届全国口译大赛(英语)一号公报

    •第三届全国口译大赛(英语)复赛细则

    •第三届全国口译大赛(英语)参赛报名表

    •第三届全国口译大赛(英语)复赛、大区决赛承办单位及联系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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