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全国口译大赛(英语)复赛细则

  发布时间:2015-12-11

大赛组委会关于复赛组织工作细则通知如下:
一、提交复赛信息汇总表请各复赛承办单位于2015年3月31日前将复赛选手及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提交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baikun@gtcom.com.cn)。望各复赛承办单位积极动员当地更多院校推荐优秀选手参赛。
复赛承办单位点击此处下载第四届全国口译大赛(英语)复赛信息汇总表
高校参赛选手点击此处下载第四届全国口译大赛(英语)参赛报名表
二、复赛举行时间本届大赛20个复赛区将被分为2组,分别于2015年4月12日及4月25日上午举行,参赛选手较多的赛区可适当延长比赛时间。各组使用不同赛题进行比赛(具体比赛时间及分组情况,请点击此处第四届全国口译大赛(英语)复赛区分组表)。请全国各省(市)复赛承办单位按照大赛组委会要求,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认真做好复赛组织工作。
三、比赛程序
1、评委:复赛各赛场评委为五人(设组长一名)。对每轮比赛上场的前三位选手暂不公布成绩,评委组长组织评委讨论评分标准,达成一致后方公布成绩;之后每位选手比赛结束即公布成绩。复赛采用百分制,每位评委对每位选手评分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选手每轮比赛满分为500分,总计1000分(含中译英及英译中成绩)。
2、参赛选手:所有选手在8点以前到达候赛场地,在8:30以前完成所有选手的签到、验证(每位选手需携带学生证原件,在报到时查验)、交费等工作。8:30开始接受赛程培训并抽签决定比赛顺序,佩戴抽签号码。参赛选手在候赛室内一律上交手机,不得以任何原因保留手机、收发短信或接听电话,否则取消参赛资格。为确保公平,整个比赛过程选手只以号码标识,主持人和参赛选手不能以任何方式透露选手所代表的学校。在比赛进行过程中,仍在比赛的选手不得与评委、指导老师、已完成比赛的选手或其他人员交流,否则取消参赛资格。选手可带纸本上场,比赛结束出场时上交。
3、赛题:大赛组委会将于赛前通过特快专递将A、B二套密封赛题寄达各复赛承办单位负责人,请按机密文件要求封存赛题。比赛当天上午8:30,由大赛组委会工作人员与各复赛承办单位负责人在复赛现场共同开启A套赛题发给各位评委,并共同在赛题签收单上签名和签署赛题拆封时间,复赛结束后将赛题签收单交寄大赛组委会。A套赛题为正式赛题,B套赛题为备用赛题(用于出现平分时加赛或分组预赛后决赛或其他不测情况)。赛题内容:分为英译中(必赛题)、中译英(必赛题)和现场互译(选赛题,各复赛区根据自身情况酌情组织,自行出题)。如复赛选手人数众多,可酌情采取先分组同时举行预赛再进行决赛,或采取环节淘汰赛,即:在英译中环节按参赛人数比例确定一定数量的选手晋级,在中译英环节(或现场互译环节)确定一、二、三等奖名次(可根据报名人数事先确定每轮晋级选手数量,尽量保证半天时间完成整个赛事)。
4、奖项设置:原则上,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参赛人数较多或较少的赛区将酌情增加或减少参加大区赛名额。优秀奖若干名。如果出现分数并列并影响选手获奖名次的情况,现场加赛决出胜负。大赛组委会将依据各复赛区参赛选手人数确定各复赛区最终入选大区赛选手名额。大赛组委会拥有对此解释权和最终决定权。
5、评分参考标准:详见附件。
四、提交大区赛信息汇总表各复赛承办单位于赛后两天内将入选大区赛选手及指导教师信息汇总表提交至大赛组委会指定邮箱(baikun@gtcom.com.cn)。
五、其他未尽事宜,请访问中国译协网(www.tac-online.org.cn)全国口译大赛栏目、全国口译大赛官方网站(www.cicchina.org)或直接与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联系。
电话:010-53223620
电子邮件:baikun@gtcom.com.cn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4号
邮编:100037
中国翻译协会 2015年1月19日
附件:
第四届全国口译大赛(英语)评分参考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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