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服务规范 第2部分:口译》

来源:中国译协网   发布时间:2016-01-11

(Specification for Translation Service—Part2:Interpretation)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19363.2—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2006年9月4日发布,2006年12月1日实施。
《翻译服务规范 第2部分:口译》确立了翻译服务方提供口译服务的过程及规范,使用于翻译服务(口译)业务。在标准中明确定义了口译的种类,规定了口译所特有的设备要求,口译服务方和译员的资质,口译服务过程的控制和计费方法。
根据要求,口译服务方在提供口译服务的过程中如出现下述情况,就属于不符合标准的服务:术语引用并翻译错误;信息漏议率超过规定标准;乱收费或缺乏明确的商业服务协议等。不符合标准的口译服务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定责任,口译者个人的职称评定和专业水平资质认证也会受到影响。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出版社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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