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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中译者的开放及细节处理

来源:中国译协网   发布时间:2016-01-12

 

一、引言

2013年7月,笔者有幸参加了“2013年暑期全国高等院校翻译专业师资培训”中的“高级笔译技能培训”。主办方精心科学的课程设置、授课老师的精彩讲解和积极灵活的课堂互动讨论,让笔者颇受启发,受益匪浅,尤其是有关笔译技巧的阐述,令笔者受益良多。来自国内外知名高校和翻译研究机构的多位老师,着重就翻译中的用词与节奏、语篇翻译的模式、专业翻译的技巧以及翻译中的细节处理等问题进行了讲解。本文尝试从意义的完美原则角度,通过译例分析来探讨译者开放的态度以及如何避免各种不同类型的细节处理失误,从而使意义整体趋近最佳状态。

二、译者的开放翻译就是阐释。和阐释一样,翻译之所以成为翻译就是因为它的目的在于尽量再现原文的意义。这种意义人们一般将之区分为两个部分,即信息意义与风格意义,然而严格说来实际上只存在一种意义,而所谓风格不过是指意义的存在方式。当然,意义究竟是什么,往往与其存在方式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翻译又是一种特殊的阐释。其特殊性,当然首先在于它总是以意义在不同语言中的再现为目的,而一般性的阐释则并非如此,其理论也不关注这种形式的意义再现所带来的特殊问题。然而翻译特殊性的主要体现,却在于它对阐释方式的特殊要求:一般性的阐释诉诸读者的理性,使用的主要手段是正面表达,其目的是让所有意义毕现于言表,因而意义的存在方式问题在这种阐释中就变成了不过是使用语言进行解释的对象;而翻译则要求将阐释化为对意义存在方式的移植,需要将意义灌注于语言本身,使其与语言的各个方面融为一体。一句话,如果说一般性的阐释注重科学手段的运用,那么翻译除此之外还更为注重艺术品格的再现。因此我们还可以说翻译是一种要求最为严苛的阐释。相比于一般性的阐释,它没有留下多少避免正面障碍、迂回通往目的地的可能性;它不给译者太多选择阐释角度的自由;它也不允许对细节的轻忽,因为任何细小的失误都可能成为无法遮掩的瑕疵。既然翻译就是阐释,它必然面对阐释所不得不面对的一些根本问题,其中至为关键者,便是意义整体与局部之间的关系,即意义的整体表现为各局部意义的总和,而局部意义反过来却又取决于整体。这种关系就形成了施莱尔马赫所谓的阐释循环:不确立整体意义便无以理解局部,而在没有理解局部意义之前又无从把握整体。如果将意义孤立起来看,它似乎成了一个无以破解的封闭体。海德格尔的“先结构”(prestructure)打破了这种封闭。根据海德格尔,读者并不是一张白纸。在进入文本之前,他对意义就已经有了自己的“成见”(prejudice),而这种成见便可以视为意义的起点。意义因此不再处于孤立、封闭的状态。因为人的介入,它敞开了一扇可得而入之的大门。海德格尔的先结构当然有其积极意义,但与此同时这个概念又带来了另外一个循环。海德格尔的人并不是自由的、不受束缚的人,而是受困于他自身的存在,他不可能超越这种存在与客观世界自由交流。因此,他的先结构既是意义的起点,同时却又是意义的终点:“所有意在有助于理解的阐释都必然在此前已经理解了其阐释对象。”(Heidegger,1996:142)意义因此仅仅成了读者自身的证明,丧失了它的客观外在性。要打破海德格尔的这种阐释循环,读者就必须具备一种开放的姿态,以进入文本以及通过文本与作者交流。在翻译中,这就体现为译者的开放。

三、意义的完美原则与细节处理译者的开放意味着他必须尽量摆脱自己的成见以达到对意义的准确把握,而首先需要完成的任务,就是正确处理意义的整体与细节之间的关系。为此我们需要得到一个切实可行的翻译原则的指导,该原则—我们称之为意义的完美原则—简单地说,就是力求意义的整体与局部之间的和谐统一,因而使其在总体上臻于完美。意义的完美原则并不意味着脱离原文的实际去追求译文意义的完美:这种完美实际上只是译者成见的反映,适足成为陋译的标志。相反,它只是通过帮助我们测试并获取原文意义来指导我们的翻译实践。译者未能自觉运用意义的完美原则所导致的后果不外两种情况。其一,意义的整体仍然得以成立,但因细节的处理不当而受到程度不等的损害;其二,因诸多细节或关键细节的处理不当而使意义的整体受到严重损害或者扭曲。在翻译过程中,更为通俗常见的意义选择就可能成为译者的“成见”,诱其轻率下笔,而不去探索更加合理译文的可能性。文学是语言的艺术,内容和形式是无法分离的。内容决定形式,而形式又往往在表现内容方面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因此,一个严谨的译者不仅会移植原作的内容,还要善于保存其原有的形式,力求内容和形式浑为一体。所谓的“形式”,一般包括作品的体裁、结构、形象描写、修辞手段等,翻译中应尽可能将这些形式体现出来,借助“形似”更加充分地传达出原文的“精神”,取得“形神皆似”的效果。孙致礼在《中国的文学翻译:从归化趋向异化》一文中指出,文学翻译要“尽量传译原文的异质因素”,包括原作的异域文化特色、原作的异语语言形式和作者的异常写作手法(孙致礼,2002:43-44)。无独有偶,王东风在谈到文学翻译时,认为应该“以常规对常规,以变异对变异”。在《译家与作家的意识冲突:文学翻译中的一个值得深思的现象》一文中,他提出了译者应该如何对待原文中的“变异”现象问题。他认为译者应该具有“敏感的文体或风格意识”,应该能敏锐地识别原文的“变异或陌生现象”,洞悉蕴含其中的美学价值,并尽量用相应的目的语语言形式传译出来。下面是摘自当代科幻小说大师Ray Bradbury的经典作品Fahrenheit 451一书中的一个句子,叶子南在本次培训班上曾就翻译中如何摆脱原文的细节时讲解过该例句,其中的第一个译文为其学生译出:原文:The autumn leaves blew over the moonlit pavement in such a way as to make the girl who was moving there seem fixed to a sliding walk, letting the motion of the wind and the leaves carry her forward. Her head was half bent to watch her shoes stir the circling leaves. (R. Bradbury, 1953: 105) 译文1:秋叶卷过洒满月光的小径,走在上面的女孩看起来就像是站在自动人行道上,由风和叶推动着前行。她稍稍低着头,看自己的鞋尖拨动打旋的落叶。译文2:秋风吹落叶,卷过月光流照的人行道,袅袅婷婷的一位姑娘仿佛并未移步,而是乘风履叶,若飞若扬。她低着头,望着脚下随风转的乱叶。(于而彦译,2012:122)比较上面两个译文,不难看出译文1被细节所牵绊,而译文2彻底摆脱了原文细节的束缚,对整体的意义的把握堪称完美。译者把moonlit译成“月光流照”,可谓神来之笔;把下一句letting the motion of the wind and the leaves carry her forward译成“乘风履叶,若飞若扬”,真令人击节三叹。这该是钱钟书所谓的“化境”。

四、结语我们强调自觉运用意义完美原则的重要性。人们往往单纯强调译者的素质而忽视理论的重要性,甚至将理论与实践完全割裂,以为理论只具有认识论方面的价值,对于翻译实践没有指导意义,以为在实践中起作用的只是技巧,这是片面的。如果对实践仔细观察,就能发现它或隐或显总是以某种理论为依据的。而如果对理论的认识不明确,我们就更容易被我们自身的先结构或者成见所绑架。

(作者:郑军荣,转载自《中国翻译》201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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