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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资深翻译家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中国译协网   发布时间:2016-01-11

中国译协(通)字[2013]198

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

        2013年中国译协继续在社会广泛开展对资深翻译家进行表彰的活动。请各分支机构和单位会员根据“关于开展表彰资深翻译家活动的决定”的要求,做好2013年度资深翻译家推荐工作,于2013815前提交加盖推荐单位人事部门、分支机构或单位会员公章的“资深翻译家登记表”、资深翻译家推荐名单。中国译协将对被推荐者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表彰人选。

   2012年(含2012年)以前已表彰过的资深翻译家,此次不再表彰。
未尽事宜请与中国译协秘书处联系。
 
附件一:“关于开展表彰资深翻译家活动的决定”
附件二:“资深翻译家登记表”(复印有效)
 
 中国翻译协会
2013年6月10日
联系人:邹立红
电话:(010)68994027 
传真:(010)68995951
电子信箱:taccn@163bj.com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4号  中国译协秘书处  
邮编:100037
 
 
附件一

 

 关于开展表彰资深翻译家活动的决定

建国60年来,活跃在我国各行各业的广大翻译工作者,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深厚的中外文功底和良好的专业素质,为我国的经济发展和改革开放做出了积极贡献。其中,一批又一批德高望重,政治、业务素质精良的老一代翻译家为我国广大翻译工作者做出了榜样。中国译协组织开展资深翻译家表彰活动,对于鼓励我国广大中青年翻译工作者向老一代翻译家学习,继承和发扬他们的敬业精神,提高自身的政治业务素质,对繁荣我国的翻译事业,具有深远意义。
   2010年1月20日召开的中国译协六届二次常务理事会议对已开展十年的资深翻译家表彰活动进行了总结,决定继续在各地译协、各单位会员、各专业翻译委员会及相关领域开展表彰资深翻译家的活动,并对相关规定作了修订,具体要求如下:
  1、受表彰的资深翻译家的标准:年满65周岁以上,从事翻译(含笔译和口译)工作30年以上,在翻译工作中成绩卓著。
  2、开展表彰资深翻译家活动的方法步骤:各地译协、 各单位会员、中国译协各专业翻译委员会和中央国家机关可根据各自具体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提出受表彰者名单,填写中国译协印发的资深翻译家登记表,并书面征求受表彰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意见,报中国译协秘书处,经中国译协审批后颁发荣誉证书。
  3、开展表彰资深翻译家活动所需经费,原则上由各地译协、各单位会员和中国译协各专业翻译委员会或受表彰者所在单位自筹解决。
表彰资深翻译家活动是一项社会高度关注的公益性工作,请各地译协、各单位会员和中国译协各专业翻译委员会深入细致地开展工作,听取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受表彰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意见。同时请各地译协、各单位会员和中国译协各专业翻译委员会广泛向社会宣传表彰活动和资深翻译家的事迹,宣传翻译工作在社会主义建设和对外开放中发挥的不可磨灭的作用。
   希望各地译协、各单位会员和中国译协各专业翻译委员会积累经验,以便今后更好地开展表彰活动,鼓励中青年翻译工作者爱岗敬业,为推进我国现代化建设和繁荣我国翻译事业做出新贡献。
                     
 

 

                      中国翻译协会

  2010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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