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过电子邮箱提交“全国翻译专业教育兼任教师申请表”(见附件二)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近期两寸免冠照片,本人出版译著证明:包括译著名称、译著类别、版权页,由本人单位开具并加盖公章的近三年所承担的口笔译任务的证明,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等相关资质证书。
2、中国译协与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共同组成兼职教师认证委员会对申报者进行审核。
本次认证申请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6日,请兼职教师资格认证的申请者通过电子邮箱(tactraining@vip.163.com)将申报材料和相关资质证明材料的扫描件报送中国译协秘书处。
通过认证的兼职教师名单将在中国译协(www.tac-online.org.cn)和MTI教指委(cnti.gdufs.edu.cn)网站上正式公布。
中国译协秘书处
2017年8月23日
中国译协秘书处联系方式:2017年8月23日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大街24号
邮编:100037
电话:68329761
传真:68995951
电子信箱:tactraining@vip.163.com
附件一 《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兼职教师认证规范》 请点击此处下载
附件二 《全国翻译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兼职教师申请表》 请点击此处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