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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名长期从事翻译工作的人,我赞成人民日报海外版科教部主任傅政国先生在“英语正在深度侵入汉语300年后汉语会消亡吗?”一文中提出的很多观点。首先,用母语来表达外来词是国际惯例,不论是法国,还是日本,他们虽然接受了很多英语的词汇,但都是用自己的母语对其进行了转化后才使用的,并没有直接使用英语字词。英语中不能夹杂汉字,反之亦然。其次,一个国家的语言是一个国家软实力的体现,我们应该尊重我们的语言,保护我们的语言,维持我们的软实力,以维持中国人的民族文化。第三,翻译工作者以及往往作为第一翻译人的新闻记者要带着一颗责任心来面对翻译工作。不能遇到难译的就照搬原文。
从翻译协会的角度,我提出三个建议:
1.有法要依。目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广告语言文字管理暂行规定》、《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但社会上,包括翻译和新闻界对于这些法律了解的还不够,遵守的还不够。应该加强法律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并进一步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2.翻译工作者要把好第一道关。翻译工作者最有责任做好把关,不能偷懒。新闻工作者在报道国外新闻时,实际上是第一翻译,也应该遵守我国基本的法律规定,尽量翻译。一时翻译不好,可以继续讨论,在探讨中,逐步明确这些概念的真实、完整的含义。
3.希望国家有关部门整合相关资源,建立各类外来名词术语翻译审定与发布长效机制,及时高效地对外来名词和术语进行翻译审定并对外公布使用。中国译协作为行业组织愿意协助国家相关部门推进这项工作。
(作者:黄友义 中国外文局副局长、中国译协副会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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